人事处
作者:生物技术研究所 来源:所人事处日期: 2015-12-30 点击:

主要职责

(一)人事工作:负责所人力资源管理,依法规范做好机构编制、人事劳动及干部人才管理工作。

1. 人事制度建设。

①贯彻落实国家、农业部及院有关人事干部的政策法规。②拟定所人事人才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机构编制管理。

①负责组织拟定全所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。②负责全所机构管理及法人年检与变更工作。③负责全所编制内和编制外人员的计划管理。

3.人力资源管理。

①负责全所三类岗位的规划、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。②负责职工的招聘、落户、交流、调出等调配管理工作。③负责职工的劳动合同、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管理工作。④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所绩效管理工作。⑤负责全所职工上下班、请休假管理等考勤管理工作。⑥负责全所人事劳动、职工收入的信息统计工作。⑦负责全所人事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4.人才管理。

①牵头负责全所人才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②组织开展人才引进、职称评聘、专家遴选推荐及管理服务等工作。③负责全所人才库建设工作。④负责博士后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
5.干部管理。

负责全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。

(二)离退休人员工作: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,做好老干服务工作。

1.积极创造条件,引导离退休人员继续发挥余热,为所的发展继续做贡献。

2.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,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(三)在所的领导下,接受院人事处、离退休工作处等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,负责与上述对口部门的沟通、联系和业务汇报。

(四)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。

(五)协助所相关管理部门完成管理职责。

(六)贯彻执行所务会、所党委会、所长办公会、书记办公会的各项决策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,并依法管理。